| 學生大使志願服務計畫 | Student Ambassador |
目的
為提昇本校國際視野及地位,國際化為本校中長期發展計畫之一。近年來本校不遺餘力的推動交換生互訪修業、聘請外籍教師授課、實施英語教學等做法,可預期的,未來校園外籍人士將逐年遞增,為因應此趨勢,堷養學生具備前瞻性的國際觀及培訓優良的英語能力,以接待蒞校外籍人士與學,進行校園導覽及認識環境,實屬必要,特訂定本計畫。
召募對像
具備英語表達聽、說、寫基本能力的本校二十至二十五名學生。
甄選方式
委請本校老師負責甄試,甄試合格的同學,通過相課程的訓練合格後,待命執行相關的接待工作。
志願服務教育訓練課程
英語說、寫相關能力之訓練、英語介紹認識學校環境、文康活動辦理以及國際禮儀等課程,擬委請本校相關專業老師負責安排。
組織架構
設師長四人指導,學生大使若干人,人員編制得視活動次數,內容機動調整,內容如下:
- 榮譽主席乙人:國際教育交流中心兼任
- 指導老師:相關業務承辦人員
- 團長乙人:規劃協調及執行學生大使各項團務
- 副團長乙人:協助團長執行團務
- 組長三人:承團長之命,指揮辦理所屬組務
- 團員十八人:依活動專案機動編組並執行分派任務
服務期間
至少服務一學年(自每年九月一日至次年九月一日止),服務年資滿一年以上、表現良好自願續服務者,予以留任。
甄選期間
每年四月底到五月初
學生大使義務
- 需全程參加學校安排的各項課程。
- 應全力參與國際教育交流中心或其他校內單位交付各項接待、導覽或專案活動。
- 平時除任務活動外,應定期參與討論共同經驗分享並協助相關團務推動。
- 負責下學年度成員之招募及訓練計畫之研擬。
- 遵行志工相關倫理專則:誠心奉獻、熱心待人;專心服務、認真負責;汲取新知、學習成長。
學生大使獎勵
- 參加各項培訓課程,成長學習並增廣見聞。
- 接受活動企劃或執行訓練並熟悉校園事務。
- 服務期滿獲頒發中英對照義工榮譽證書。
- 服務期間表現優異者得予嘉獎或記功以資鼓勵。
- 同學於活動期間,依規定得辦理公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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